新浪博客有风险 开博发文须谨慎

时间: 2011-01-26 / 分类: 互联网评论 / 浏览次数: / 0个评论 发表评论

──关于我新浪博客被关闭的情况及打算

2011年元月18日下午,我新浪的博客再次被关闭。我以为这次仍和上次一样是被“系统误关”的。于是就按照提示拨打新浪客服电话,要求恢复。客服专员很热情,他验证了我的博客确实被关闭之后,答应将有关情况反应给“后台管理”,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

元月20日,我收到了新浪后台管理人员发来的邮件,称“由于博客中发表的内容包含较敏感的信息内容,新浪的博客无法承载此类内容,建议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发表,不予恢复。”为此,我再次拨打客服电话,声明:我在新浪开博多年,除了转贴的文章被删的较多之外,我的原创文章被删的很少,并且这些原创作品不仅在新浪发表,还同时在审查更为严格的网易、搜狐、凤凰、中国法律信息、北大法律信息、中国法院等十几家网站同时发表。有些文章在这个网站不能发表或被删除,而在另外一个网站却被作为被推荐文章登上了博客首页。有些在相对宽松的网站发不了的文章,反倒在审查较为严格的网站过关。甚至就是在同一个新浪网,也会出现在这个博客可以发出来的博文,而在另一个博客上却被删除的情况。由此可见,网站删贴并非由中宣部或其他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的,而完全是各个网站的管理员根据自己的好恶而为之。对于新浪博客的管理员,我一直是很敬重的,因为我把他们的每一次删贴都看作是对博主的关爱。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力,但因发了不当的贴子被跨省抓捕或被判刑的情况也是经常出现的,管理员删贴正是为了保护博主避免这类风险。

我在回函中要求:对于博客内的所有文章,你们都有删除的权力,并且你们也一直在行使这种权力,而你们连同博客中其他内容一并关闭,视博主多年耕耘的心血于不顾,使在你们这里开博的博主缺少了最起码的尊严,希望能再次考虑恢复我的博客。

不久,新浪后台管理员又发来邮件,称“经再次查询确认,由于博客中发表的内容包含较为敏感的信息内容……不予恢复,内容无法返回”。按说新浪博客被封,我还可以像其他被关闭的新浪博主一样,重新开一博客就行了,并且去年博客被关闭期间,我已重新开了一个“备用博客”,直接启用即可,但我总觉得新浪博客的这些做法有些欠妥。

首先,在国内其他网站象新浪这样随意关闭博客的做法很少,至少我还没遇到过。就象人民网的强国博客,新华网的新华博客,他们在博主上传文章之后会有一个审查程序,不合适的文章人家会退回来或不予发表,有些网站管理员对不能发表的文章甚至还会专门发一个电子邮件给予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博主理解网站,网站也不会关闭博客,双方合作都会很愉快的。而新浪博客也有一个很严格的审查制度的,对于不合适发表文章他们也会立马删除的,在这种情况下,博主所发的文章都在管理人员的掌控之下,有“较敏感信息”的文章你已删了,或可以随时删,再随意关闭博主的博客是否有些太不近人情了?

其次,我的博客里发表的一千多篇文章里,其中原创文章已全部结集在国内正规出版社出版(截止2010年11月份之前的博文),如果其中有“较敏感的内容”,出版社还敢出版吗?如果新浪博客的后台管理人员认为哪些内容较为“敏感”,你们删除即可,为何如此大开杀戒,非以关闭不解此恨?难道真的像传言中所说的,是收了人家的银子就删贴或关闭博客?

第三,关闭了博客还不算,还要在网页上注明“封杀用户”的字样,这里是不是对博主含有太多的轻蔑与歧视?尽管新浪在网络上的影响力直逼央视,但陈佩斯和朱时茂们得罪了央视,央视虽然实质上是封杀了朱、陈二人,但在口头或文字上绝对不敢承认“封杀”二字,而新浪却做到了。

第四,我的新浪博客标题文字为“一切源于热爱这个国家”,我所有文章的内容几乎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呼唤法制,告诫人们“依法治国是我们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法比天大”!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我们的下一代能生活在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里。许多读过我文章的人都认为,我的爱国之心“跃然纸上”。我相信,新浪后台管理人员也会像我一样热爱这个国家,希望我们的民主与法制程度进一步提升。既然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为什么就不能进一步沟通呢?

第五,什么是“较为敏感的信息”?应由谁来确定“敏感”的界线?这个情况也应当公而告之,以免其他博主重蹈覆辙。

第六,新浪博客曾赐给我“精英博主”的光荣称号,我的博客点击量已经达到有三十多万,关注人气达二万多,并且新浪还与我订有“广告共赢计划”,在我的博客上做了广告,无论这广告费是多少,还有那么多的博客积分,怎么说没就没了?总得给个说法吧?怎能就这样一关了之?

然而,新浪客服专员告诉我,他们无权解释,只能按后台管理员的最终答复办,没有再协商的可能。

我是否要像湖北法官黄志佳那样,在新浪博客被关闭后提起诉讼呢?这是个问题。但无论如何,我希望在最终作出起诉决定之前,再与新浪交涉一次。

于是我找到了新浪律师的电话,希望与他们的法律顾问沟通一下。接电话的是上海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她称这类情况要与新浪网的法务部联系。我又拨打了新浪的总机,希望接通他们的法务部。但总机称,转接电话要实名,我要说出找哪一个具体的人名,她才能转接。我说我并不知道法务部的具体人名,她说那就不能转接。我说明了我的情况之后,她把电话又转给了他们的客服专员。绕了一大圈,我又回到了原地。

看来我只有诉讼了,尽管我对诉讼结局十分明白,在我们这个“特色”法治之下,这种诉讼原告只有败诉的份儿。但我诉讼的目的并不奢望新浪恢复我的博客,我仅希望通过诉讼,能让新浪的高层对新浪博客的管理更为“和谐”。比如我可以先提起名誉侵权之诉,你新浪关闭了我的博客,那是你的“权力”,但你不应当在被关闭的博客上贴上“封杀用户”的标签。因为新浪的博主虽然还不能称之为新浪的“上帝”,但至少与新浪在主体上是平等的,一个平等主体去“封杀”另一个平等主体的做法,即不和谐,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并且对相应博主的名誉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比如我还可以提起二场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以下简称“使用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无效。在《使用协议》第3.1条中有这样的格式条款:“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新浪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新浪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众所周知,网络已成为社会的公共产品,许多人离不开网络就像人们离不开自来水、电和燃气一样。当然,在中国,电和自来水、燃气都是收费,而在俄罗斯等部分国家自来水、供暖等已不收费,电也仅是像征性地收费。对于这些公共产品,如果都像新浪网所认为的那样,想停就停,想断就断,那么势必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一个企业,特别是依靠人气生存的网站,无论你有多大、多强,也必须还要有一些社会责任以及平和的心态,对于上述这种略显“霸王”的条款,应当作出适当的修改或变更。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在国内颇有影响力的网站最起码的风度。

当然,我的这些想法还不成熟,基于新浪博客被关,许多网友来电、来信询问原由,我又无法一一解释,故先将此情况写出来,也算是给广大关心我的朋友一个交代。同时也希望网友们对我前面的打算作出评论,我将会根据好友们的指点,作出一个适当的选择。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我在新浪又重开了一个“司马当2”的博客,上面有我在凤凰网、中国法律信息网、中国法院网、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天下、网易、博客中国、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所开博客的链接,新开的新浪网博客也可能随时会被关闭,但其他网站的博客是不会有这种情况的。发表文章比较全的是我在凤凰网和法天下、中国法律信息网、中国法院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网站的博客,欢迎各位朋友访问。

再次感谢各位好友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加快政治体制的改革,为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使我们的下一代不再生活在这种法治状态下,而不遗余力地奋斗吧。

2011年元月18日下午,我新浪的博客再次被关闭。我以为这次仍和上次一样是被“系统误关”的。于是就按照提示拨打新浪客服电话,要求恢复。客服专员很热情,他验证了我的博客确实被关闭之后,答应将有关情况反应给“后台管理”,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

元月20日,我收到了新浪后台管理人员发来的邮件,称“由于博客中发表的内容包含较敏感的信息内容,新浪的博客无法承载此类内容,建议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发表,不予恢复。”为此,我再次拨打客服电话,声明:我在新浪开博多年,除了转贴的文章被删的较多之外,我的原创文章被删的很少,并且这些原创作品不仅在新浪发表,还同时在审查更为严格的网易、搜狐、凤凰、中国法律信息、北大法律信息、中国法院等十几家网站同时发表。有些文章在这个网站不能发表或被删除,而在另外一个网站却被作为被推荐文章登上了博客首页。有些在相对宽松的网站发不了的文章,反倒在审查较为严格的网站过关。甚至就是在同一个新浪网,也会出现在这个博客可以发出来的博文,而在另一个博客上却被删除的情况。由此可见,网站删贴并非由中宣部或其他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的,而完全是各个网站的管理员根据自己的好恶而为之。对于新浪博客的管理员,我一直是很敬重的,因为我把他们的每一次删贴都看作是对博主的关爱。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力,但因发了不当的贴子被跨省抓捕或被判刑的情况也是经常出现的,管理员删贴正是为了保护博主避免这类风险。

我在回函中要求:对于博客内的所有文章,你们都有删除的权力,并且你们也一直在行使这种权力,而你们连同博客中其他内容一并关闭,视博主多年耕耘的心血于不顾,使在你们这里开博的博主缺少了最起码的尊严,希望能再次考虑恢复我的博客。

不久,新浪后台管理员又发来邮件,称“经再次查询确认,由于博客中发表的内容包含较为敏感的信息内容……不予恢复,内容无法返回”。

按说新浪博客被封,我还可以像其他被关闭的新浪博主一样,重新开一博客就行了,并且去年博客被关闭期间,我已重新开了一个“备用博客”,直接启用即可,但我总觉得新浪博客的这些做法有些欠妥。

首先,在国内其他网站象新浪这样随意关闭博客的做法很少,至少我还没遇到过。就象人民网的强国博客,新华网的新华博客,他们在博主上传文章之后会有一个审查程序,不合适的文章人家会退回来或不予发表,有些网站管理员对不能发表的文章甚至还会专门发一个电子邮件给予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博主理解网站,网站也不会关闭博客,双方合作都会很愉快的。而新浪博客也有一个很严格的审查制度的,对于不合适发表文章他们也会立马删除的,在这种情况下,博主所发的文章都在管理人员的掌控之下,有“较敏感信息”的文章你已删了,或可以随时删,再随意关闭博主的博客是否有些太不近人情了?

其次,我的博客里发表的一千多篇文章里,其中原创文章已全部结集在国内正规出版社出版(截止2010年11月份之前的博文),如果其中有“较敏感的内容”,出版社还敢出版吗?如果新浪博客的后台管理人员认为哪些内容较为“敏感”,你们删除即可,为何如此大开杀戒,非以关闭不解此恨?难道真的像传言中所说的,是收了人家的银子就删贴或关闭博客?

第三,关闭了博客还不算,还要在网页上注明“封杀用户”的字样,这里是不是对博主含有太多的轻蔑与歧视?尽管新浪在网络上的影响力直逼央视,但陈佩斯和朱时茂们得罪了央视,央视虽然实质上是封杀了朱、陈二人,但在口头或文字上绝对不敢承认“封杀”二字,而新浪却做到了。

第四,我的新浪博客标题文字为“一切源于热爱这个国家”,我所有文章的内容几乎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呼唤法制,告诫人们“依法治国是我们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法比天大”!我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我们的下一代能生活在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里。许多读过我文章的人都认为,我的爱国之心“跃然纸上”。我相信,新浪后台管理人员也会像我一样热爱这个国家,希望我们的民主与法制程度进一步提升。既然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为什么就不能进一步沟通呢?

第五,什么是“较为敏感的信息”?应由谁来确定“敏感”的界线?这个情况也应当公而告之,以免其他博主重蹈覆辙。

第六,新浪博客曾赐给我“精英博主”的光荣称号,我的博客点击量已经达到有三十多万,关注人气达二万多,并且新浪还与我订有“广告共赢计划”,在我的博客上做了广告,无论这广告费是多少,还有那么多的博客积分,怎么说没就没了?总得给个说法吧?怎能就这样一关了之?

然而,新浪客服专员告诉我,他们无权解释,只能按后台管理员的最终答复办,没有再协商的可能。

我是否要像湖北法官黄志佳那样,在新浪博客被关闭后提起诉讼呢?这是个问题。但无论如何,我希望在最终作出起诉决定之前,再与新浪交涉一次。

于是我找到了新浪律师的电话,希望与他们的法律顾问沟通一下。接电话的是上海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她称这类情况要与新浪网的法务部联系。我又拨打了新浪的总机,希望接通他们的法务部。但总机称,转接电话要实名,我要说出找哪一个具体的人名,她才能转接。我说我并不知道法务部的具体人名,她说那就不能转接。我说明了我的情况之后,她把电话又转给了他们的客服专员。绕了一大圈,我又回到了原地。

看来我只有诉讼了,尽管我对诉讼结局十分明白,在我们这个“特色”法治之下,这种诉讼原告只有败诉的份儿。但我诉讼的目的并不奢望新浪恢复我的博客,我仅希望通过诉讼,能让新浪的高层对新浪博客的管理更为“和谐”。比如我可以先提起名誉侵权之诉,你新浪关闭了我的博客,那是你的“权力”,但你不应当在被关闭的博客上贴上“封杀用户”的标签。因为新浪的博主虽然还不能称之为新浪的“上帝”,但至少与新浪在主体上是平等的,一个平等主体去“封杀”另一个平等主体的做法,即不和谐,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并且对相应博主的名誉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比如我还可以提起二场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新浪网络服务使用协议》(以下简称“使用协议”)中的某些条款无效。在《使用协议》第3.1条中有这样的格式条款:“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新浪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新浪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众所周知,网络已成为社会的公共产品,许多人离不开网络就像人们离不开自来水、电和燃气一样。当然,在中国,电和自来水、燃气都是收费,而在俄罗斯等部分国家自来水、供暖等已不收费,电也仅是像征性地收费。对于这些公共产品,如果都像新浪网所认为的那样,想停就停,想断就断,那么势必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一个企业,特别是依靠人气生存的网站,无论你有多大、多强,也必须还要有一些社会责任以及平和的心态,对于上述这种略显“霸王”的条款,应当作出适当的修改或变更。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在国内颇有影响力的网站最起码的风度。

当然,我的这些想法还不成熟,基于新浪博客被关,许多网友来电、来信询问原由,我又无法一一解释,故先将此情况写出来,也算是给广大关心我的朋友一个交代。同时也希望网友们对我前面的打算作出评论,我将会根据好友们的指点,作出一个适当的选择。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我在新浪又重开了一个“司马当2”的博客,上面有我在凤凰网、中国法律信息网、中国法院网、北大法律信息网、法天下、网易、博客中国、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所开博客的链接,新开的新浪网博客也可能随时会被关闭,但其他网站的博客是不会有这种情况的。发表文章比较全的是我在凤凰网和法天下、中国法律信息网、中国法院网、北大法律信息网等网站的博客,欢迎各位朋友访问。

再次感谢各位好友的关注和支持!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加快政治体制的改革,为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使我们的下一代不再生活在这种法治状态下不遗余力地奋斗吧。

转自: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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